我記得小時候讀《國語日報》,夾頁裡會介紹小說。有篇小說是某個小孩有天打開門,人家來向他買時間,於是他把自己每天上課的時間給賣了。後來他覺得怪怪的,每天就是這樣,突然不見了四堂課(小說裡預設孩子每天上四堂上午的課)。
我很年輕的時候就顯老。高中的時候騎著機車無照駕駛,警察從我身邊經過,有說有笑地跟我聊孩子,以為我也要去前面的幼稚園接小孩。其實我是要去旁邊的車行打工。遇上了義工募款,我實在受不過纏,問他:
「你覺得我幾歲?你猜對了我就捐錢。」
他滿臉堆起笑,躍躍欲試地:
「我覺得年紀不大,也就二十六七歲吧!」
我笑翻了腰,我才17歲,就被看大了十歲。
人家說那叫「老起來放」,別人說我這麼說,我也這樣自我調侃。後來年紀越大,越來越覺得不對勁。
36歲的時候談過一場戀愛,女孩鼓起勇氣把我帶回家,女孩的家人沒有一個不嫌我老,只差沒送我一面鏡子叫我自己照照。其實又何必鏡子,那些對陌生老人的疑懼和嫌惡通通寫在臉上。我感覺不到什麼傷心,只是詫異、驚恐,原來我竟然已經很老了嗎!
我竟似不曾擁有過青春,生命裡的那段時間,彷彿就這樣不知被誰給賣了,渾渾噩噩地過去。一覺醒來,四節課結束,我來到40歲。應該是不惑之年,但我滿是疑惑。我生命裡的上午,那四節課突然就不見了。誰賣了?或是,誰偷了呢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